鐵搭公園內10處(木屋、亭子、土地、湖面)租賃權公開處置項目有關標的的租賃合同補充如下,請各競買人閱知,文檔在附件中下載:
觀光電瓶車經營項目管理合同書
甲方:開封市鐵塔公園
乙方:
為規范乙方經營行為,就觀光電瓶車經營項目安全管理事宜,經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經營內容、地點及期限
1、經營內容: 觀光電瓶車
2、經營地點: 公園大門內至辦公區前廣場
3、經營時間:4月—9月8:30—18:30,1月—3月、10月—12月8:30—18:00
4、合同期限: 貳年 為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費用
乙方在甲方園區內自主經營,應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每年支付管理費為¥ 元,簽訂協議時須一次性支付貳年的費用共計 元(¥ 元整)。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權利
1、乙方有自主經營權,經營收益歸乙方所有。
乙方義務
1、乙方應服從公園安全管理,并向甲方交納安全管理風險金¥2000元(已交過的不再重復交納)。
2、乙方運營車輛限一輛,并且經營人員應具備相關駕駛證照,在合同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違規、違法使用,或其它因電瓶車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在乙方經營過程中,因乙方經營事宜導致他人向公園索要賠償,應由乙方全部支付,如導致公園實際承擔責任,乙方應向甲方補償,甲方有全額追償權。
3、合同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上述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安全保養。應當使車輛符合正常使用狀態,玻璃、車輛配件及隨車物品等應完整有效。
5、合同期間,車輛出現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經營場所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的一切治安、消防意外事件和人身事故,由乙方負責。經營期間經營點室內外設施的污染損壞和丟失,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7、乙方涉及工商、稅務、公安、文化市場等有關一切證照手續必須完備,并及時審驗合格。
8、乙方須在公園指定位置候客,不得在門檢崗位附近招攬游客。
9、乙方要遵守職業道德,掛牌服務,禮貌待客。遵守公園的有關制度,服從公園管理,自覺維護園內花木和一切設施,保持園內衛生,不準擅自增設活動項目,不準擅自擴大經營范圍,不準使用高聲音響招攬游客。乙方應確保服務質量不出現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10、水電費的結算按表計量,在公園下發水、電費通知單后,必須在5日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供水電。嚴禁偷水偷電的違法行為,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乙方各項費用不得延付,如有逾期,乙方按日負擔月繳款 30 %的滯納金。如乙方欠款超過一個月或私自轉讓合同,均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宣布終止合同,收回經營場地,乙方所交信用金不予退回,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權利
1、按時向乙方收取相關費用。
2、對乙方經營的規范性、文明性有監督、整改及處罰的權利。
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經營人員辦理公園出入證。
2、提供必要的水、電設施。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00元,如甲方實際損失大于違約金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因國家政策性變化或甲方發展需要以及不可抗力時,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終止此合同,撤出公園,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2、合同到期后,則合同終止,乙方無條件將設施全部撤出公園,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賠償,并保證在甲方指定時間內撤出,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撤出公園內的一切設施及生產資料,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其他
1、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甲方通知3天內無條件將其設施撤出公園,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全權處理,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要因處理設施產生的費用,同時并有追究乙方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此合同如有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
《明碼標價、文明誠信經營承諾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 同 書
甲方:開封市鐵塔公園
乙方:
為豐富公園服務內容,充實文化游樂設施,增強經濟意識,搞活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公園收入,經雙方協商,本著互利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合同。
二、經營內容、地點及期限
1、服務內容: 漁業養殖、產銷及游船經營
2、經營地點: 鐵塔湖
3、合同期限: 貳年 為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經營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為保證雙方信用,乙方須交給甲方信用金¥2000元(已交過的不再重復交納),甲方有權依據《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使用此資金。
2、乙方每年的管理費為¥ 元,簽訂協議時須一次性支付貳年的費用共計 元整(¥ 元)。
3、水電費的結算按表計量,在公園下發水、電費通知單后,必須在5日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供水電。嚴禁偷水偷電的違法行為,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甲方責任
1、在與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人員照片,結合實際情況為乙方辦理出入證。
2、根據協議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經營場所。
3、甲方須加強管理,并且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制度、價格等方面的指導。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各項費用不得延付,如有逾期,乙方按日負擔月繳款30%的滯納金。如乙方欠款超過一個月或私自轉讓合同,均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宣布終止合同,收回經營場地,乙方所繳信用金不予退回,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涉及工商、稅務、公安、文化市場等有關一切證照手續必須完備,并及時審驗合格。
3、乙方要遵守職業道德,掛牌服務,禮貌待客。遵守公園的有關制度,服從公園管理,做好門前三包,自覺維護園內花木和一切設施,保持園內衛生,不準擅自增設活動項目,不準擅自擴大經營范圍,不準使用高聲音響招攬游客。
4、乙方經營時,要嚴格遵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要懸掛“游客安全須知”和“價格條目”,配備有關的安全衛生設備,切實保證游客人身安全。
5、乙方經營場所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的一切治安、消防意外事件和人身事故,由乙方負責。經營期間經營點室內外設施的污染損壞和丟失,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6、乙方在合同執行期內要防止外界因素對鐵塔湖造成的污染,及時對湖面的漂浮物進行打撈,保證湖面和水質的清潔。
7、乙方經營的游船要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海事局和公園的要求對游船和駕駛員進行審驗,定時對游船進行維修、維護,完善各種救生設施、設備,定期進行自我安全檢查,確保乘客安全。
8、乙方應確保經營產品及服務質量不出現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五、違約責任
若因一方違約對另一方造成的經濟、名譽等損失、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因國家政策性變化或甲方發展需要以及不可抗力時,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終止此合同,撤出公園,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2、合同到期后,則合同終止,在公園內的產權歸乙方所有的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由乙方負責全部撤出公園,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撤出公園的一切設施及生產資料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方雙方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八、其他
此合同如有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
《明碼標價、文明誠信經營承諾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 同 書
甲方:開封市鐵塔公園
乙方:
為豐富公園服務內容,充實文化游樂設施,增強經濟意識,搞活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公園收入,經雙方協商,本著互利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合同。
三、經營內容、地點及期限
1、經營內容:
2、經營地點:
3、合同期限: 貳年 為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經營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為保證雙方信用,乙方須交給甲方信用金¥2000元(已交過的不再重復交納),甲方有權依據《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使用此資金。
2、乙方每年的管理費為¥ 元,簽訂協議時須一次性支付貳年的費用共計 元整(¥ 元)。
3、水電費的結算按表計量,在公園下發水、電費通知單后,必須在5日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供水電。嚴禁偷水偷電的違法行為,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甲方責任
1、在與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人員照片,結合實際情況為乙方辦理出入證。
2、根據協議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經營場所。
3、甲方須加強管理,并且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制度、價格等方面的指導。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各項費用不得延付,如有逾期,乙方按日負擔月繳款30 %的滯納金。如乙方欠款超過一個月或私自轉讓合同,均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宣布終止合同,收回經營場地,乙方所繳信用金不予退回,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涉及工商、稅務、公安、文化市場等有關一切證照手續必須完備,并及時審驗合格。
3、乙方要遵守職業道德,掛牌服務,禮貌待客。遵守公園的有關制度,服從公園管理,做好門前三包,自覺維護園內花木和一切設施,保持園內衛生,不準擅自增設活動項目,不準擅自擴大經營范圍,不準使用高聲音響招攬游客。
4、乙方經營時,要嚴格遵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要懸掛“游客安全須知”和“價格條目”,配備有關的安全衛生設備,切實保證游客人身安全。
5、乙方經營場所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的一切治安、消防意外事件和人身事故,由乙方負責。經營期間經營點室內外設施的污染損壞和丟失,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6、乙方應確保經營產品及服務質量不出現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五、違約責任
若因一方違約對另一方造成的經濟、名譽等損失、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因國家政策性變化或甲方發展需要以及不可抗力時,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終止此合同,撤出公園,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2、合同到期后,則合同終止,在公園內的產權歸乙方所有的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由乙方負責全部撤出公園,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撤出公園的一切設施及生產資料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方雙方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九、其他
1、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甲方通知3天內無條件將其設施撤出公園,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全權處理,并有追究乙方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3、此合同如有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
《明碼標價、文明誠信經營承諾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合 同 書
甲方:開封市鐵塔公園
乙方:
為豐富公園服務內容,充實文化游樂設施,增強經濟意識,搞活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公園收入,經雙方協商,本著互利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合同。
四、經營內容、地點及期限
1、經營內容: 公園停車場內非機動車收費存放管理工作
2、經營地點: 公園大門廣場西南停車場內指定存放區域
3、合同期限: 貳年 為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經營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為保證雙方信用,乙方須交給甲方信用金¥2000元(已交過的不再重復交納),甲方有權依據《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使用此資金。
2、乙方每年的管理費為¥ 元,簽訂協議時須一次性支付貳年的費用共計 元整(¥ 元)。
3、水電費的結算按表計量,在公園下發水、電費通知單后,必須在5日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供水電。嚴禁偷水偷電的違法行為,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甲方責任
1、在與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人員照片,結合實際情況為乙方辦理出入證。
2、根據協議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經營場所。
3、甲方須加強管理,并且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制度、價格等方面的指導。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各項費用不得延付,如有逾期,乙方按日負擔月繳款30 %的滯納金。如乙方欠款超過一個月或私自轉讓合同,均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宣布終止合同,收回經營場地,乙方所繳信用金不予退回,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涉及工商、稅務、公安、文化市場等有關一切證照手續必須完備,并及時審驗合格。
3、乙方要遵守職業道德,掛牌服務,禮貌待客。遵守公園的有關制度,服從公園管理,做好門前三包,自覺維護園內花木和一切設施,保持園內衛生,不準擅自增設活動項目,不準擅自擴大經營范圍,不準使用高聲音響招攬游客。
4、乙方經營時,要嚴格遵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停車場收費管理辦公室有關規定,要公示“車輛停放須知”、“車輛存放管理時間”、“車輛存放收費標準”。
5、乙方在看管存放車輛時要認真負責,被看管車輛如果發生損壞、丟失等情況,由乙方負責同失主協商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經營場所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的一切治安、消防意外事件和人身事故,由乙方負責。經營期間經營點室內外設施的污染損壞和丟失,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五、違約責任
若因一方違約對另一方造成的經濟、名譽等損失、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因國家政策性變化或甲方發展需要以及不可抗力時,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終止此合同,撤出公園,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2、合同到期后,則合同終止,在公園內的產權歸乙方所有的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由乙方負責全部撤出公園,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撤出公園的一切設施及生產資料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方雙方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其他
1、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甲方通知3天內無條件將其設施撤出公園,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全權處理,并有追究乙方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4、此合同如有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
《明碼標價、文明誠信經營承諾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 同 書
甲方:開封市鐵塔公園
乙方:
為豐富公園服務內容,充實文化游樂設施,增強經濟意識,搞活多種經營,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公園收入,經雙方協商,本著互利的原則,同意簽訂本合同。
五、經營內容、地點及期限
1、經營內容: 公園停車場內機動車收費存放管理工作
2、經營地點: 公園大門廣場停車場內指定存放區域
3、合同期限: 貳年 為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經營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為保證雙方信用,乙方須交給甲方信用金¥5000元(已交過的不再重復交納),甲方有權依據《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使用此資金。
2、乙方每年的管理費為¥ 元,簽訂協議時須一次性支付貳年的費用共計 元整(¥ 元)。
3、水電費的結算按表計量,在公園下發水、電費通知單后,必須在5日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供水電。嚴禁偷水偷電的違法行為,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三、甲方責任
1、在與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人員照片,結合實際情況為乙方辦理出入證。
2、根據協議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經營場所。
3、甲方須加強管理,并且有義務對乙方進行相關制度、價格等方面的指導。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各項費用不得延付,如有逾期,乙方按日負擔月繳款30 %的滯納金。如乙方欠款超過一個月或私自轉讓合同,均按乙方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單方宣布終止合同,收回經營場地,乙方所繳信用金不予退回,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涉及工商、稅務、公安、文化市場等有關一切證照手續必須完備,并及時審驗合格。
3、乙方要遵守職業道德,掛牌服務,禮貌待客。遵守公園的有關制度,服從公園管理,做好門前三包,自覺維護園內花木和一切設施,保持園內衛生,不準擅自增設活動項目,不準擅自擴大經營范圍,不準使用高聲音響招攬游客。
4、乙方經營時,要嚴格遵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停車場收費管理辦公室有關規定,要公示“車輛停放須知”、“車輛存放管理時間”、“車輛存放收費標準”。
5、乙方在看管存放車輛時要認真負責,被看管車輛如果發生損壞、丟失等情況,由乙方負責同失主協商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乙方經營場所在合同執行期內發生的一切治安、消防意外事件和人身事故,由乙方負責。經營期間經營點室內外設施的污染損壞和丟失,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五、違約責任
若因一方違約對另一方造成的經濟、名譽等損失、損害,違約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因國家政策性變化或甲方發展需要以及不可抗力時,乙方應無條件同意終止此合同,撤出公園,甲方不做任何賠償。
2、合同到期后,則合同終止,在公園內的產權歸乙方所有的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由乙方負責全部撤出公園,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撤出公園的一切設施及生產資料將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全部設施及生產資料的產權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方雙方在合同期間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一、其他
1、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甲方通知3天內無條件將其設施撤出公園,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全權處理,并有追究乙方責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5、此合同如有不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開封市鐵塔公園經營戶管理辦法》
《明碼標價、文明誠信經營承諾書》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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